苹果和Netflix等流媒体巨头质疑内容的提前付款
摘要 全球领先的流媒体服务对其在加拿大的潜在监管方向提出了反对。加拿大广播电视和电信委员会(CRTC)已开始实施C-11法案框架的磋商过程。《在线
全球领先的流媒体服务对其在加拿大的潜在监管方向提出了反对。加拿大广播电视和电信委员会(CRTC)已开始实施C-11法案框架的磋商过程。《在线流媒体法案》于4月成为法律,一旦实施,将管辖流媒体服务,要求它们播放加拿大节目(Cancon)并为其创作付费。
亚马逊、Netflix、苹果、迪士尼和Spotify等300多家公司就此事提交了评论。所有五家公司都反对在CRTC未定义Cancon含义的情况下必须为加拿大内容支付“初始基本捐款”。捐款金额基于来自加拿大的流媒体服务收入。
亚马逊在文件中表示:“没有任何证据基础可以证明对在线业务实行新的基于收入的缴款要求是合理的。”
Netflix写道,委员会应该拒绝这种做法,因为它将把现有的要求应用于在线业务。声明中写道:“这将完全不符合现代化的监管框架。”
“任何捐款要求都需要进行适当的影响评估,并有明确的目标,并符合比例、灵活性和公平的原则。”Netflix继续表示CRTC当前的流程与这一理念不符。
苹果表示,考虑到CRTC决定稍后讨论加拿大节目的定义,该法规所涉及的各方不会知道CRTC正在讨论哪些要求。
苹果在提交的文件中表示:“这不符合各方了解案件情况的程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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